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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类别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录取类别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4-21 23:43:42 提问时间:2018-08-14 20:13

相关问答

  • 广州技校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学院资格审查报到

    1楼

    (五)学院资格审查报到: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2:30-5:30。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307办公室缴费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204办公室缴费金额180元,加试费用为200元。学院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2:30-5:30。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307办公室缴费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204办公室缴费金额180元,加试费用为200元。学院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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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学术素养及培养潜质考核

    2楼

    (二)学术素养及培养潜质考核:时间:2018年4月27日下午1:30—6:00、晚上6:30—10:00地点:考核一组(新闻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37教室考核二组(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05教室考核三组(广告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09教室考核四组(网络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08教室时间:2018年4月27日下午1:30—6:00、晚上6:30—10:00地点:考核一组(新闻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37教室考核二组(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05教室考核三组(广告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09教室考核四组(网络系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308教室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信息公开与公示

    3楼

    八、信息公开与公示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会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招办,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或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920Email:wdyzjc@.cn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2684Email:whuxwycb@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会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招办,有异议的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要求

    4楼

    (四)要求: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生单位综合考核与录取。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培养单位交验本人身份证与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学费及奖学金

    5楼

    (六)学费及奖学金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博士生奖学金详见招生简章。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博士生奖学金详见招生简章。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候选人的产生

    6楼

    三、候选人的产生学院成立三个专家审核小组:新闻学、传播学、广告与媒介经济(注:跨专业招生的导师审核材料放在主专业),由三个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教育背景、学术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科研计划及培养潜力打分,再综合学习成绩、研究生毕业论文及工作经历、推荐人的推荐意见等相关信息后讨论产生候选人,候选人需要有学术科研成果。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通过后上网公示,候选人的人数比例不超过1:2。候选人公示时间4月13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成立三个专家审核小组:新闻学、传播学、广告与媒介经济(注:跨专业招生的导师审核材料放在主专业),由三个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原则

    7楼

    (二)录取原则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及奖学金

    8楼

    七、录取及奖学金(一)成绩核算总成绩=学术素养*0.4+培养潜质*0.3+外语水平*0.3,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学术素养*0.4+培养潜质*0.3+外语水平*0.3,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二)录取原则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三)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定向就业类考生录取政策

    9楼

    (四)定向就业类考生录取政策各培养单位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各类专项计划除外)。各培养单位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各类专项计划除外)。

  • 职中

    2018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类别

    10楼

    (三)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学院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学生,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学生(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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