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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

2018年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13:39:16 解决时间:2018-09-2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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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

1.继续推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具体办法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18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的意见》。

2.全市将继续对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实行分配生政策,各校招录分配生的名额占招生计划的比例保持50%不变。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8〕11号)执行。

3.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的考生,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的考生(统称特长生),需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其资格。

6.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在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其它志愿参加录取。

7.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9-2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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