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第三条基本情

第三条基本情况学院全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122在陕招生代码:810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四条学院简介学院现有位于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的西咸校区,位于长安大学城的长安校区和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太平校区。总占地18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现代化课堂、国内领先的高新科技一体化实验室集群正在大规模的建设,产、学、研一体的现代化新校区将使学院向国际化大学标准迈进。学院学习德国高新技术人才理念,培育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强、具备复合交叉知识结构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形成了

第十九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补助200元-1000元/月。志强助学:入学时助学企业为志强助学学生垫付学费5000元,学生利用假期前往助学企业课程实习代偿学费。

第八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八条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奖学金(学院各类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年。各类校设奖助学金500-5000元/年。第十九条勤工助学:

第十八条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成绩组成为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学院评判满分为100分,合计300分。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成绩组成为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核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合计300分。对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cn/招生咨询电话:029-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