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进档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排队),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2.江苏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达到BC以上,必测科目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按照江苏省考试院规定“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等级均相同,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上海市、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生源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录取原则:(1)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统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报考我
第十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第十一条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为序择优录取。第十二条学院在陕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考生所
第十四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1.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级差值一般为2分,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其调剂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2.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
第十三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进档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排队),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2.江苏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达到BC以上,必测科目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按照江苏省考试院规定“先分数后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