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条件:1.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2.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各门课程达C级以上(含C级),其中C级不超过3个(含3个);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均达C级以上(含C级)。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招生针对不同招生对象,确定以下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2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音乐40(面试)分+舞蹈40(面试)分+语言20(面试)分。综合评价成绩(总分200分)=学业水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及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进行。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国标代码:11080,在陕招生代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综合评价成绩(总分2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音乐40(面试)分+舞蹈40(面试)分+语言20(面试)分。综合评价成绩(总分2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
第十九条预录取的考生4月9日至10日(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第四条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高新校区:科技六路1号;书院校区:书院门63号。综合评价招生培养地址:书院校区:书院门63号。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学校网址:www..cn招生信息网址:zsb.招生官方微博:http:///xawlzsb招生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公布后生效。
第七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办学实际,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和对象如下:招生形式: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条件:1.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2.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各门课程达C级以上(含C级),其中C级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国标代码:11080,在陕招生代码:8025。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为主,兼招学前教育专业高职(专科)学生。综合评价招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