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无专业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浙江省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入校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
第十八条 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男子低于170厘米,女子低于160厘米者,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所设考点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本省统考并合格后,依据校考成绩录取;学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本省统考并合格后,依据该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除戏剧影视文学在陕西省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外,其他专业含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专业)、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均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报考定向西安市各区县就业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计委颁布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财经3500元/学年;理工、体育、外语4500元/学年;美术学、音乐学7000元/学年;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9000元/学年;音乐表演11000元/学年。学前教育专科文史、理工类5500元/学年。
住宿费按设施配备收费,预收1100元/人/学年,入校后根据不同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体系,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1619,88221907传真:029-88258519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信息网址:zsb.***
招生官方微博:http://***/xawlzsb
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考生可通过招生官方微博进行咨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文理学院在黑龙江省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二批A段,2020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9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8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7年为本科二批A段。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在黑龙江招生专业有化学工程与工艺、软件工程、日语、旅游管

西安文理学院在吉林省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二批A段,2020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9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8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7年为本科二批A段。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在吉林招生专业有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文物与博物馆学、数

西安文理学院在辽宁省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批,2020年为本科批,2019年为本科批,2018年为本科批,2017年为本科一批。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在辽宁招生专业有应用化学、经济与金融、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等4个专业。西安文理

西安文理学院在内蒙古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二批,2020年为本科二批,2019年为本科二批,2018年为本科二批,2017年为本科二批。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在内蒙古招生专业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电子商务、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等5个

西安文理学院在山西省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二批A段,2020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9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8年为本科二批A段,2017年为本科二批A段。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在山西招生专业有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光

西安文理学院在河北省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批,2020年为本科批,2019年为本科二批,2018年为本科二批,2017年为本科二批。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在河北招生专业有英语(师范类;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师范类)、物

西安文理学院在天津市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批A段,2020年为本科批A段,2019年为本科批A段,2018年为本科批、本科批A段,2017年为本科二批、本科二批A段。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在天津招生专业有历史学(师范类)、市场营销、文物

第二十五条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邮编:710065联系电话:029-,传真:029-学校网址:www..cn招生信息网址:zsb.招生官方微博:http:///xawlzsb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考生可通过招生官方微博进行咨询。

(二)“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申请条件: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符合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