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拟录取考生需要完成以下事项:(1)资格审查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写(学校研招办组织);(2)复试(复试小组组织);(3)体检(附属医院健康体检部组织)。

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复试。—3—复试总分为300分。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复试。—3—复试总分为300分。(一)复试及录取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报名的

(二)院系、所工作机构—2—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1.院系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和安排,组织领导所属院系的招生复试工作,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参加复试的安排组织。2.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拟出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一、复试组织(一)招生领导机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研究解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复试办法,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录取名单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执法监督组、体检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检、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各二级院(系)、所负责组织所属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二)二级院(系)

二、复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按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进行审查。简章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进行审查。

第一志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为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调剂生源的原则:先院内,后院外;先校内,后校外。

一、复试组织(一)招生领导机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决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复试办法,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录取名单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执法监督组、体检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检、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各院系、所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专业课考试和复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二)院系、所工作机构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

一、复试的组织(一)领导机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决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复试办法、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录取名单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执法监督组、体检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检、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各院系、所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和复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二)院系、所工作机构—2—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