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
3.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
7月31日前 | 档案全部到校,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
8月中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见学院复试方案。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硕博学习年限5-7年)。
3.学业奖学金、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金文件。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名称 |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
哲学 | 55 | 60 |
经济学 | 55 | 60 |
法学 | 55 | 60 |
文学 | 55 | 60 |
理学 | 50 | 60 |
工学 | 50 | 60 |
管理学 | 55 | 60 |
3.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复试时交相关学院审核。(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等(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
十二、录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对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在发放调档函后,要求2018年5月30前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5月30日前告之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会取消其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其学籍。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7月中下旬。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4月23日
六、录取1.成绩的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总成绩=60%×初试总成绩+40%×(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2.要求(1)各学院(系)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总成绩=60%×初试总成绩+40%×(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监察处0731-58298628研招办0731-58292051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5.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主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成员:研究生院、监察处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绩须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招生计划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单独下达给二级招生培养单位,各有关学院(系)、学位点不得超过招生指标。
1.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英语成绩专业成绩5560允许考生上线人数大于计划数的学院(系)在不低于学校分数线的情况下酌情自主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