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1.报考内地西藏初中班要坚持考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报名时须签订《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承诺书各一式三份,一份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留存,一份装档报招录学校,一份家长(学生)留存。
2.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须提供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单位和报名地市范围内工作的证明材料。
3.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子女考生须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城镇居民的证明材料。
4.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
5.边境乡农牧民子女考生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
6.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须提供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本单位和报名地市范围内工作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时间等。
(二)资格审查
1.报考内地西藏初中班考生的资格审查在本地市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报名资格要求严格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要重点对考生提供的户口本、学籍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考生所在学校分别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答案来源于: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招生对象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体检和入学后体检复查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评卷和录取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命题和考试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报名条件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不含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出现的名额空缺,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的原则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未经批准擅自补录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补录工作须于8月15日前完成并把补录名单报送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逾期不得补录。因入校体检复查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补录。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报名要求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资格审查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