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西藏初中班新生到校后一个月内,由学校统一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经学校复查:
1.确实患有不符合招生体检规定但体检未查出的疾病,或患有疾病、三个月内不能治愈、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予以退回区内。退回的学生,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接回,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其就学。
2.确因新生入学后患病的,原则上应安排在当地治疗,其医疗费用自理。三个月内不能治愈、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可申请休学,休学时间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经县级及以上医院复查为合格后,方可申请复学,经自治区教育厅核查后,凭休学证明和医院康复证明到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满仍未康复的,不再保留西藏班学籍。
答案来源于: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报名要求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报名条件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招生对象
2021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生体检复查
2018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毕业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在返藏前组织完成。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体检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不含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出现的名额空缺,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的原则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未经批准擅自补录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补录工作须于8月15日前完成并把补录名单报送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逾期不得补录。因入校体检复查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补录。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入学后体检复查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体检和入学后体检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