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环等移动通讯设备进入考试区域,将上述设备带入考场视为作弊,所有考试科目均为零分。
2.考生进场考试时,只能报随机编排的导考号,不得透露姓名、生源地等个人信息,凡泄露个人信息者视为作弊。
(四)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cn/查询播音与主持统考成绩,具体查询时间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电话:0871-、联系人:赵老师招考网站:http://ynart./云南师范大学考点播音与主持统考报名及考试须知考试(一)法规要求1.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
3.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请与考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1-。
关于专业考试(一)考生按专业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到云南艺术学院考点确认考试安排和参加专业考试。(二)考生凭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入场参加专业考试。三证必须齐全,否则不准入场,责任由考生自负。(三)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专业准考证考生注意事项栏或招考网站信息公告栏。
(一)法规要求1.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2012年1月5日修正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已印制于考生准考证
(三)其他要求1.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检录,由现场考务工作人员引导入场。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县(市、区)招办签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3.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请与考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1-。4.考场内全程摄像,请考生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其他要求1.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检录,由现场考务工作人员引导入场。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县(市、区)招办签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3.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请与考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1-。4.考场内全程摄像,请考生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一)法规要求1.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2012年1月5日修正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已印制于考生准考证
(二)纪律要求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环等移动通讯设备进入考试区域,将上述设备带入考场视为作弊,所有考试科目均为零分。2.考生进场考试时,只能报随机编排的导考号,不得透露姓名、生源地等个人信息,凡泄露个人信息者视为作弊。
(二)纪律要求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环等移动通讯设备进入考试区域,将上述设备带入考场视为作弊,所有考试科目均为零分。2.考生进场考试时,只能报随机编排的导考号,不得透露姓名、生源地等个人信息,凡泄露个人信息者视为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