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由系(院)收齐后统一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入学后,根据学院通知要求,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退役证明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等材料,上报后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需收取相应的学费,通过审核的学生,不再收取学费。
3.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技能大赛获奖新生,先按《淄博职业学院2018级专科新生缴费说明》缴费,待入学后再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奖励手续。
4.根据上级政策,山东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可先不缴存学费(但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费用需缴纳),待入学后,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等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学生,不再收取学费。
收费项目与标准(详见淄博职业学院2018级专科新生缴费说明)
报到应带材料(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二)户口迁移证。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劳动和保障厅鲁公发(2008)115号文件规定:本省生源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新生自愿办理)。外省新生户口迁往地址:淄博职业学院。(三)党、团关系。党、团员同学,经当地党、团组织同意将组织关系转入淄博职业学院党委、团委,报到时交所在班级。(四)个人档案。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区(县)招生办公
报到程序第一步到校前学费银行卡缴费(详见淄博职业学院2018级专科新生缴费说明)。第二步注册报到。凡在报到前办理好缴费手续的新生,可直接登陆淄博职业学院迎新网站(网址:http://yingxin.),办理网上注册手续;未缴费成功的新生不能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已在网上注册的新生,也要先到所在系(院)报到、登记。(各系(院)具体的报到方式以迎新网站的说明为准)第三步到校领取缴费凭据
报到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无特殊情况请不要提前报到,确需提前报到的新生,请与录取系(院)接新生负责人联系;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者,应向录取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截至9月7日(星期五)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2018级应征入伍新生,请新生或家长持《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人武部开
(一)报到地点山东省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滨博高速路以西2公里),学院有南、北、西三个校区: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系、制药与生物工程系、陶瓷琉璃艺术系的新生在北校区报到;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动漫艺术系、文化传媒系、国际学院的新生在南校区报到;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药学系的新生在西校区报到。8月25日后,请
资助政策新生请认真阅读《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校建立了完备的“奖、助、贷、补、减”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根据需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公章,开学后交所在院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携带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足额交纳学费的新生,学校设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