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于1月25日至2月25日,在报名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现场测试,过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确认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请于2月28日至3月3日在报名系统上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3月3日-5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参加测试。请各位考生注意本通知的第三条“特别提醒”,并请按照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见附件)的要求,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进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界面后,点击左侧“网上缴费”进行缴费。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测试。关于网上缴费的有关说明:①网上缴费目前支持支付宝、交通银行。其中支付宝支持大部分银行的
2.初审合格并确认参加校测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1.报到时间、地点:2017年3月17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2.测试时间、地点:2017年3月18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3.测试内容:(1)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测试,b.技巧组合测试);(2)西洋乐、民乐:演奏(准备两首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高水平的曲
(4)近期个人表演视频(视频限mp4、flv格式,要求画质清晰,必须是同期录像录音,不允许后期修饰处理),因上传集体表演视频无法确认本人艺术水平的,初审将不予通过。考生上传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如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按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二)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于2015年1月27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1)凡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报到时须上交如下材料:①经所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的报名表;②免冠一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底);③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该保险的不能参加测试)
(1)凡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报到时须上交如下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的报名表;②免冠一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底);③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该保险的不能参加测试)
(1)凡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报到时须上交如下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的报名表;②免冠一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底);③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该保险的不能参加测试)④近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复印件(应含血液化验单(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胸透等具体检查化验内容单据)。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现场测试1.请于3月8日至11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提交是否参加我校现场测试,过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2.确认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请于3月14日至16日在报名系统上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现场测试1.请于1月25日至2月25日,在报名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现场测试,过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2.确认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请于2月28日至3月3日在报名系统上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