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助学金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具体按国家当年政策执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具体按国家当年政策执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具体按国家当年政策执行)。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申请学位论文要求“申考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发表SCI论文,文章类型为原创性研究型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或位于中科院JCR分区Q2区及以上。“申考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发表SCI论文,文章类型为原创性研究型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或位于中科院JCR分区Q2区及以上。“申考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发表SCI
(一)申请材料1.《中国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包括个人陈述(1000字左右)、硕士期间科研工作总结(中文2000字左右,中英文各一份);2.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复印件及SCI收录论文检索证明;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3000字以内);5.其他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1.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2.每位导师以“申考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人数限1名,列入导师年度总招生计划及各学院当年博士招生计划内。3.《中国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考制”专业目录》(参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总体布局逐步推进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研究生院是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决定的具体执行部门。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招生学科具体实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各招生学科(按二级学科)设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导师组(以下简称导师组),导师组应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二、工作环节与时间安排(一)考生本人申请报考1.考生报考申请条件(1)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且为应届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能够硕士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可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近五年内(截止至报考时间)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6成绩≥425分;IELTS成绩≥6.0;TOEFL成绩≥80分;通过大学日语、俄语六级考试。(3)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学位论文水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
一、组织领导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2.由研究生院按学科组织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组核专家小组负责资料审核和答辩考核。
一、组织领导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2.由研究生院按学科组织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组核专家小组负责资料审核和答辩考核。
一、组织领导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实施。2.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组核专家小组负责资料审核和答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