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按我省规定通过“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https://210.32.122.47),查看模拟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及时确定并提交投档比例。
1.投档比例。传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除另有规定外,小数点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计算),后续各轮原则上按缺额计划数投档。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经与录检组联系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1。
2.招生计划。实行刚性管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调整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校如需调整计划,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办公网”,下载并填写《2018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计划调整表》,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涉及在浙招生计划总量调整的,须通过教育部生源计划管理系统逐级履行调整手续。
高校如需追加在浙招生计划,平行志愿原则上须在投档前提出申请。投档人数以调整后计划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如果在投档后提出申请且追加后计划量多于已投档量,剩余计划将在后续志愿填报中向社会公布。
在各类别后一轮投档前,高校原则上不得减少在浙招生计划。后一轮投档后,如果生源仍不足,高校可提出撤回计划申请。
实行传统志愿的高校如需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进行专业间调整,须先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执行。调整专业计划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
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高校应在规定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联络方法,及时登录录取网站,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对不按规定接收考生电子档案的高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该校招生计划的100%留档,在该段录取结束时所留档考生视为已录取。高校下载的考生志愿信息中,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本专业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专业名称及顺序。已被录取(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各类提前录取等)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段)的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1.提出我省各类别招生的分段线建议,报省招委批准后执行。2.执行招生政策,规范录取规则并组织实施。3.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时提供给各高校审录。4.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审核录取考生名单。5.邮寄已录取考生名册。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检查考生电子档案的调配情况和录取考生的审核情况。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检查高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及是否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步:查询生源情况。高校工作人员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招生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登录招生服务器,查阅本校招生计划及我院模拟投档后反馈的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确认或调整投档比例,并及时提出追加计划申请。
查询生源情况高校按我省规定通过“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https://210.32.122.47),查看模拟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及时确定并提交投档比例。1.投档比例。传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除另有规定外,小数点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计算),后续各轮原则上按缺额计划数投档。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查询生源情况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查询生源情况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查询生源情况
查询生源情况高校按我省规定通过“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https://210.32.122.47),查看模拟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及时确定并提交投档比例。1.投档比例。传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除另有规定外,小数点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计算),后续各轮原则上按缺额计划数投档。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