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唐政秋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十七条录取1、录取原则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2、录取程序(1)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分开划线,招生计划按两类考生报名人数所占报名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遇到生源不足的情况,两类招生计划可以互调。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同等分数

2、录取程序(1)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分开划线,招生计划按两类考生报名人数所占报名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遇到生源不足的情况,两类招生计划可以互调。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2018年4月2

1、录取原则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王波监督电话:0731-;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王波监督电话:0731-;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十八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十八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