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要求,积极落实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与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建设,跨部门合作招生改革工作,严格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有序进行。
基本原则(一)统筹协调的原则。(二)统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四)自主选择、有序录取、计划调控的原则。
招生专业与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实行按院校类别由各自主管行政部门分类审核的办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按照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等情况,下达《2018年秋季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全市技工院校,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下达《2018年秋季长沙市技工院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高专院校,以省教育厅文件为依据;其他市州来长招生的职业院校,
3.志愿征集补录职业院校第三批次录取完毕后,市教育局中招办将根据2018年中职招生录取情况适时进行志愿征集补录,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1)志愿征集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院校志愿而在前面三个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二是城区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职业院校;三是其他情况需安排志愿征集的学生。前三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志愿征集。(2)志愿征集计划公布:部分学校与部分省市级特色专业
招生纪律(一)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省市教育或人社部门发布的职业院校招生信息;(二)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三)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四)严禁各职业院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
招生办法(一)城区招生办法。2018年各职业院校(含城区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高职高专中职部、技工院校及经许可的城区外职业学校,下同)面向我市城区(不含长望浏宁)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办法(见附件1)。凡未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院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同步进行),各职业院校招录我市应届
招生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招收在职在岗青年、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待业青年。
招生宣传以国家、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巩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系列政策为背景,加大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招生改革办法,增强职业教育认同度、知晓率和吸引力。(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从今年开始启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各职业院校要按要求认真谋划招生信息发布,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要严格审核把关,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分别复核后在平台上公开发布。
(1)志愿征集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院校志愿而在前面三个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二是城区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职业院校;三是其他情况需安排志愿征集的学生。前三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志愿征集。
(四)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将对中职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全市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市教育局职成处)(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附件2018年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改革招生录取方式,推动建立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要求,积极落实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与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建设,跨部门合作招生改革工作,严格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