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一)业务考核业务考核由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及综合面试等部分组成。1.笔试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科目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学院命题并组织考试,不得补考。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成立“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按本单位听说测试实施办法现场打分。评分细则提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其它具体规定参照《广西民族大

(三)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本学院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3.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复试的其他情况。4.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5.根据本办法第九点第5条要求,审核拟接受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4.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在东盟学院副楼409室进行,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答案来源于:2019年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各学院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答案来源于:2019年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成立“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按本单位听说测试实施办法现场打分。评分细则提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答案来源于:2019年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4.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1)根据本办法及各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各学科点的复试工作,负责与命题人员、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2)负责本学院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办法并组织实施。(3)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4)在研究生工作处的指导下,负

5.录取中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2.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确定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3.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

二、组织管理(一)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二)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为:1.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2.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细则,确定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3.复试前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二、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2.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确定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3.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