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证书考试”专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录取。填报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通知“3+证书考试”招生志愿设置。“3+证书考试”招生志愿填报设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通知了解成绩及排位。“依学考成绩录取”和“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及排位查询可分别见粤考院函〔2019〕30号、粤考院办〔2019〕11号,或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查阅。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www..cn/pgks/),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通知严格管理,认真做好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录取批次安排和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通知“依学考成绩录取”及“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专科)院校各科类招生执行计划,分别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通知严肃纪律,确保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4.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和备案管理,《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印制、签发及寄送,已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退档注销工作均按普通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本专科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22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1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100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100分。
3.参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春季分类考试“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及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被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证书考试”专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录取。填报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