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外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校考:
1.由教育部确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原则上具备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
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0人,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各类本科计划原则上不低于15人。
4.经教育部审批同意组织校考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二)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三本院校)(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校考的院校除外)及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本(专)科专业招生使用我省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我省也不接收该类院校自行组织校考报送的专业合格成绩。
(四)院校组织艺术校考相关专业必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专业;新增院校或新增专业在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批复文件或当地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每所院校相同专业只能选择一个考点进行专业校考,新增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
(六)各考点要在考试前审查前来组织校考校方人员的介绍信及证件,并与设点院校签订协议,明确相互承担的任务与职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一份。
(七)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专业,不得同时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市、区)考点接受我省考生参加相同专业的校考,以免造成同一考生重复考试。
(八)招生院校需提供院校所在省(市、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收费标准文件,并严格按照标准收费,不得向考生收取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
(九)拟在甘肃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省外院校须于2018年12月12至12月20日登陆甘肃省体艺类招考智慧平台(http://art.***)进行网上申报。设点院校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网上申报材料形成的《甘肃省艺术类专业校考申请确认表》签章邮寄至考点院校。
(十)拟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院校如果要在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考智慧平台以外的系统中组织考生报名及收费,须报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否则将不能给考生安排考场。
艺术校考考试时间艺术校考于2019年1月17日开始,于2019年2月初完成。校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等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为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艺术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校考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点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校考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由考点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艺术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校考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点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校考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由考点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二)加强网上报名指导2019年
(四)专业成绩的管理艺术校考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院汇总艺术校考成绩后将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逾期未报送校考专业成绩的,我院一律不再接收。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平台(http://oa.)进行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外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校考:1.由教育部确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原则上具备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0人,音乐学类、戏剧与
成绩的报送、查询与管理(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平台(http://oa.)进行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
三考试相关要求一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三天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四川美术学院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及方式请查询院校相关说明二考生在考试当天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有携带请自行托管开考15分钟后严禁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方可进入考点未按时参加者均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律不予再次安排四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录放设备照相摄像设备书籍报刊稿纸图片参考资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
设立艺术校考的相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外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 1.由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原则上具备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 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
设立艺术校考的相关要求(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外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校考:1.由教育部确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原则上具备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计划原则上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