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
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明确如下: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
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明确如下: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
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明确如下:
2.职高美术类 职高美术类专业考试于2018年12月16日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2日至15日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15日下午6点去考试地点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职高美术类专业考试于2018年12月16日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须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0%②作曲(笔试,180分钟)30%③钢琴演奏15%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a
1.普高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处理文件,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样式见附表3)一式两份,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处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的内容、救济途径以及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违规行为认定程序 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认定和告知程序如下: 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认定和告知程序如下: 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
2.职高音乐类 职高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
1.考试项目及分值考试项目分值形体测量与观察120分形象气质与上镜60分T台表演与展示120分考试项目分值形体测量与观察120分形象气质与上镜60分T台表演与展示120分考试项目分值形体测量与观察120分形象气质与上镜60分T台表演与展示120分
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