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0%②作曲(笔试,180分钟)30%③钢琴演奏15%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a)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b)以声乐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c)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成绩只计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省统考总分,作为报考专业录取的参考依据。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60%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笔试,30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60%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笔试,30

1考试科目及分值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和声笔试120分钟30作曲笔试180分钟30钢琴演奏15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0%②作曲(笔试,180分钟)30%③钢琴演奏15%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a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0%②作曲(笔试,180分钟)30%③钢琴演奏15%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a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1考试科目及分值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以声乐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女生身高不低于160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女生身高不低于158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成绩只计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省统考总分作为报考专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琴器乐2视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试科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