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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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规行为处理程序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在签发处理文件前省教育考试院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考生作出相应处理并通过正式文件作出处理决定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处理文件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样式见附表3一式两份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处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的内容救济途径以及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3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送达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份交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若考生或考生法定监护人不配合签字的须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说明事由签字后的决定书留存当地教育
2考点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样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10月29日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明确如下一违规行为认定程序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认定和告知程序如下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监考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招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样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10月29日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明确如下一违规行为认定程序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认定和告知程序如下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监考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见
一违规行为认定程序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认定和告知程序如下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监考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见附表1及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考生联见附表2对考生用于违纪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考生违规事实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由两名以上监考员和考点负责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记录的内容将存根联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若考生不配合签字的须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2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考生联3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样式)(点击下载)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10月31日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明确如下: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10月
违规行为处理程序 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样式)(点击下载)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10月31日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为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明确如下: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10月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处理文件,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样式见附表3)一式两份,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处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的内容、救济途径以及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违规行为认定程序 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认定和告知程序如下: 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认定和告知程序如下: 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违纪或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