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并于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1.本科录取: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附件:1.独立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10年艺术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关软件和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联系。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通知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三)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

划线办法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江苏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及考生获取成绩办法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于1月13日20:00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查询中心栏目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以《成绩通知单》为准。1月14日15:00以后,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查询中心栏目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不具备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