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教育部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1.省内高校的校考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
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2021年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程序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我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我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我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我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第十三条未在我省设点的省外院校校考要求。(一)院校须于2017年12月30日前通过我省校考管理系统将相关专业考试信息上报我院,并同时将院校招生简章报我院备案。(二)我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准予校考的招生院校信息,请有关院校及时上网查阅。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1按院校招生专业大类设置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数达20人及以上的院校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2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3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专业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校考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不得再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所涉及专业的校考否则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4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院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1按院校招生专业大类设置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数达20人及以上的院校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2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3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专业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校考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不得再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所涉及专业的校考否则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4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院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教育部及江苏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