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要安排在本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计划安排要统筹考虑统招、高职对口招生、五年制高职转段和职业教育高职阶段招生等各种形式。各高职院校应于12 月5 日前通过网络将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上载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时应将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纸质审批表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备查。
2.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高校方可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首次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2019 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的 30以内;已经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2019 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的 50以内。
3. 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结束后,有关高校须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按照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和人数,编制2019 年分科类分专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以便完成录取数据上传和新生电子注册等工作。
12 月5 日前,有关高职院校须将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填报院校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 )公布有关高职院校的高职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须简明扼要,应包含招生对象及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科目和范围、录取排序办法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2019年内蒙古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工作要求

2019年内蒙古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其他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院校编制计划

1.有关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各科目考试和面试、技能考核等时间要求: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晚于2019年1月15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得晚于2019年3月31日。

2019年内蒙古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所有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按要求于12月1日—12日完考报名,并于12月20日—26日完成网上填报报考院校。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对于未完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的高校,2019年3月

2.有关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未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以不正当方式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通过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方式招收学生;严禁通过凭空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招收学生

2019年内蒙古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编制招生计划

编制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序号 专业及类别 学制(年) 招生人数 考试科类 学费/年(元) 办学地点 1 学前教育(蒙) 3 15 文、理、对口 5000 校本部 2 特殊教育 3 15 文、理、对口 5000 校本部 3 民族传统技艺 3 7 美术类、美工设计类 5000 校本部 4 民族传统技艺

编制招生计划1.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要安排在本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计划安排要统筹考虑统招、高职对口招生、五年制高职转段和职业教育高职阶段招生等各种形式。各高职院校应于12月5日前通过网络将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上载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时应将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纸质审批表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备查。2.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高校方可开展高职单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