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有关文件,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根据我院2012-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经验,特制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二)

(二)免试条件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

(二)附加分1、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加95分,获三等奖加60分;2、获自治区级高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加40分;3、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和“3+3”合作学校的考生加30分;4、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一)考试地点:(1)呼和浩特--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海拉尔--海拉尔第一职业学校(3)扎兰屯--扎兰屯职业高级中学(4)乌兰浩特--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5)通辽--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6)赤峰--赤峰市松山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7)巴林左旗--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8)锡林浩特--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9)包头--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10)临河--巴彦淖尔职业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有关文件,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根据我院2012-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经验,特制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考试(一)考试地点:(1)呼和浩特--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海拉尔--海拉尔第一职业学校(3)扎兰屯--扎兰屯职业高级中学(4)乌兰浩特--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5)通辽--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6)赤峰--赤峰市松山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7)巴林左旗--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8)锡林浩特--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9)包头--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10)临河--巴彦淖

组织领导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并且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待遇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待遇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待遇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