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1.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高考考生号和二代身份证号,考生不得自行编写或使用他人考生号,一旦核实该考生号与考生本人不相符,学院将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2.考生在填报院校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每个考生可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报名表信息经审核后不得更改。
(四)打印准考证:2019年01月07日至2019年01月11日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自行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统一发放。
违规处理(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隐瞒或伪造、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招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者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发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违规情况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基本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和“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报考方式及程序(一)报考时间报考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要求,若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2019年3月4—3月8日将再次网上征集志愿。(二)报考方式: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进行报考。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单招规定和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无效。(三)考点
招生计划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为955人,计算机类141人,财会类320人,旅游类120人,烹饪类40人,美工设计类45人,幼师类74人,建筑类40人,农学类100人,化工类50人,牧医类25人。序号招生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科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旅游类烹饪类美工设计幼师类建筑类农学类化工类牧医类1市场营销30302电子商务4020203国际贸易实务10104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302
2021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则
2020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则
附则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则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