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方案将在测试前公布),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杉达招生网)。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学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将于7月中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
选拔程序1、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2、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底(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3、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
学费和其他费用台湾地区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每生每学年29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35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用等)
监督与责任追究1.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86-21-。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报考条件1.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限期之内;2.参加台湾当年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至少有一门达到前标级(含),其余二门均需达到均标级(含)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6.获奖证书及可以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复印件。上述申请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并装订成册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字样。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在递交材料的同时,考生还须将我校报名《申请表》及本人报名照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台湾学生入学申请”。
001会计学002金融学003国际经济与贸易004法学0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06电子商务申请程序及材料寄送申请者须于5月2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1.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或打印《上海杉达学院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表》(请点击下载);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3.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
本简章由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2019年4月
学校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金海路2727号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图书馆一楼7115室邮政编码:201209联系电话:+86-21-5021-0897传真电话:+86-21-5021-8898招生网址:http://zsw..cn/
申请程序及材料寄送申请者须于5月2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1.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或打印《上海杉达学院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表》(请点击下载);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3.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必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影印完整,需包含“报名序号”信息)5.中学在读证
选拔程序(1)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2)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方案将在测试前公布),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杉达招生网)。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3)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