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级比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洲级比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年运动会前三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第一名获得者。
(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证明印章的优秀运动员免笔试面试审批表。
(3)免笔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及说明2019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类型包括以下四类:I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II类考生: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III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IV类考生: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四)“免笔试面试录取”政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当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仍可参加3月24日的笔试。免笔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40%。
1.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报考专业与参赛项目对应。在此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经由面试选拔入学。(1)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队;(2)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二等奖;(3)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4)高中阶段获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
(一)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1.在高中阶段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的获得者;城运会、全国青少年高级比赛前三名(含)的获得者;上海市运会冠军获得者(限青少年组项目及指定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获得者。2.
(一)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1.世界级比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洲级比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年运动会前三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第一名获得者。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1.世界级比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洲级比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年运动会前三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第一名获得者。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
7.优秀运动员免笔试面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1)世界级比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洲级比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年运动会前三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第一名获得者。(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7.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1)世界级比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洲级比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年运动会前三名(含)获得者;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第一名获得者。(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