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专业:建筑材料与工程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特优”招收在满足第(一)、(二)、(三)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申请者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为准)2.申请者在博士报考资格审查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申请者为近三年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不含子课题)2)申请者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同报考专业相关、被SCI、EI、SSCI、CSSCI(来源版)检索的期刊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SCI或SSCI)。3.报考类别不限,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均可。
一、招生专业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二、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收和“特优”招收两种。三、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三)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报考的相关学科中取得较为出色的科研成果。(四)普通招收在满足第(一)、(二)、(三)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者20
(二)每位专职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1人;
(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我校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部分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制的形式申请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见附件1)。
(四)普通招收在满足第(一)、(二)、(三)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者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硕士毕业生研究生。2.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7日、28日(8:30-11:30,13:30-16:30)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304房间),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五)博士生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须向学校缴纳培养基金。八、监督机制学院应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学院网站公布。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237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002
四、报名程序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2月26日申请者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7日、28日(8:30-11:30,13:30-16:30)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304房间),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2.《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研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2月26日申请者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