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二)申请者为我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三)申请者具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申请者所申请学科须与其攻读硕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五)申请者课程要求:1.硕士一年级申请者:第一学期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期全部课程,且学位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第一学年结束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要求,并提交3000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2.硕士二年级申请者:第一学年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中规
四、报名程序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2月26日申请者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7日、28日(8:30-11:30,13:30-16:30)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304房间),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2.《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研
(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我校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部分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制的形式申请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见附件1)。
(四)普通招收在满足第(一)、(二)、(三)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者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硕士毕业生研究生。2.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五)申请者课程要求:1.硕士一年级申请者:第一学期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期全部课程,且学位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第一学年结束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要求,并提交3000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2.硕士二年级申请者:第一学年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并提交3000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7日、28日(8:30-11:30,13:30-16:30)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304房间),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五)博士生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须向学校缴纳培养基金。八、监督机制学院应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学院网站公布。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237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002
二、招生专业:功能材料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建筑材料与工程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