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院要求1.考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各专业,及材料科学相关专业,包括物理学、化学、数学、机械学、力学、电子信息、生物医学专业。2.报考资格除学校规定外,考生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并获得报考导师撰写的推荐信。
1.考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各专业,及材料科学相关专业,包括物理学、化学、数学、机械学、力学、电子信息、生物医学专业。
五、考核录取(一)初选在考生提交材料后,由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博导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初选,并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审查结果将依照学校日程安排,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初选审核材料的依据主要包括:(1)考生学习工作期间的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经历;(2)考生在所报考专业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取得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的代表作,已公告的专利等);(3)考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生所具有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
(三)录取原则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综合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组织由具有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核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考生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研究的动态了解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报告时间20分钟。面试小组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环节时间10-15分钟,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
(三)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阶段时间内容申请阶段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2019年4月19日前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2019年4月16日-19日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2019年4月25日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审核阶段2019年4月26日综合考核(2019年4月19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录取阶段2019年5月中旬至下旬公示工程博士博士生拟录取名单20
三、招生领域我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为:085272先进制造
3.(13)专家推荐书,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1份为考生所报考导师撰写,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撰写1份,其余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撰写。所有考生应将申请材料在学校规定之日前上传至天津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方可视为报名有效。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对应《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材料清单中内容的补充说明:1.(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要求3000字左右。2.(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要求不少于3000字。3.(13)专家推荐书,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1份为考生所报考导师撰写,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撰写1份,其余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撰写。所有考生应将申请材料在学校规定之日前上传至天津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方可视为报名有效。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于现场确认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