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阶段时间内容申请阶段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2019年4月19日前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2019年4月16日-19日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2019年4月25日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审核阶段2019年4月26日综合考核(2019年4月19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录取阶段2019年5月中旬至下旬公示工程博士博士生拟录取名单20
(1)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五)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四)非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状况,考生无须转移人事档案、户口等,依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新政策执行。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
(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二)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四)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招生领域学院名称及代码联系人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先进制造201机械工程学院李老师北洋园校区第37教学楼北侧304室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赵老师王老师27401298卫津路校区第17教学楼305室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李老师85356700北洋园校区第31教学楼304室209管理与经济学部赵老师曹老师27890786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202室2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孙老师27407657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218软件学院孙老师27407657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232微电
(一)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化工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管理与经济学部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软件学院2019年工程博
(三)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阶段时间内容申请阶段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2019年4月19日前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2019年4月16日-19日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2019年4月25日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审核阶段2019年4月26日综合考核(2019年4月19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录取阶段2019年5月中旬至下旬公示工程博士博士生拟录取名单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