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客观分×0.3+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0.2+综合素质面试×0.2+专业基础及前沿知识×0.3

(二)申诉机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一)个人申请具体见《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3楼502,邮编300350。联系电话:022-27892622联系人:石丽梅、张舒亮学院网址:http://www..cn/see/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11月联系电话:022-27892622联系人:石丽梅、张舒亮学院网址:http://www..cn/see/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11月

3、考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4月25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考核环节:客观分(满分100分,权重0.3),即对考生已有科研背景的考量得分,考核内容包括:考生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情况,授权专利情况,科研获奖情况等。)综合面试环节得分,通过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面试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满分100分,权重0.2):T展示10-15分钟: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等已有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2):包括沟通表达能力,领袖才能,责任心,精神面貌等方面专业基础及前沿知识(满分100分,权重0.3):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

三、招生领域及规模(一)招生领域:085274能源与环保(二)招生规模:以天津大学当年下拨指标为准

2.其他说明见《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通讯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通讯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取得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三、招生领域085274能源与环保。四、学习年限及学费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拟定每年10400元人民币,且终以天津市批复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