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分三批进行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五、资格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报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符合报考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考生,于考试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同时携带学生证原件)到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研究生处网站)。
(二)资格审查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
2、资格审查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下述材料在2019年5月15日下午5点前交到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A区主教1213办公室)进行审核:(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3)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4)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
3.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学位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的学历、学位信息材料如下:(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1份;(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
3.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学位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的学历、学位信息材料如下:(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1份;(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
(二)资格审查(4月1日-4月7日)资格审查应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学院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学院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2023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学院成立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能力进行评价。通过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通过资格审查并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