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2.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3.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2023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2023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2023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⑴验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⑶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1、本人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4、有关学术成果复印件(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2023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期间(2022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023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在学(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