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建筑学01.(非全日制)建筑历史与理论02.(非全日制)建筑设计及其理03.(非全日制)建筑技术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55建筑学基础④916建筑设计(3小时)①中国园林史②西方现当代建筑流派概述工业设计工程01(非全日制)设计工程规划与管理02(非全日制)产品创新与技术优化03(非全日制)数字艺术与视觉传达04(非全日制)景观设计与公共艺术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37工业设计工程④922设计实践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