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上课地点及学费标准1.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校内进行。2.学费标准:2.2万元/人·学年(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八、学历学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培养目标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人文精神和学术品质,勇于探索,不断追求,专业思想稳定。热爱生命科学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生物医学工程前沿领域的研究进展;成为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合作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及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等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
17、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学校代码:10486,院系代码:301;招生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学(专业代码107200)学位类别:科学学位招生计划:2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确定。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八、学历学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1年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历学位
八、学历学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