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
3.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
(二)工作流程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1.发布接收办法和专业目录各培养单位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招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和接收
七、信息公开培养单位在本单位官网公布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并在年度招生简章中注明本单位招生总计划、接收推免生计划、已接收人数等信息。研究生院将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对接收推免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培养单位操作权限研究生院给各培养单位用户授予权限,包括解锁考生志愿;发放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取消复试通知;查看、下载推免考生名单等。
5.复试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培养单位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一般为: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培养单位也可自行确定相关比例关系。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要求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可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复试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确定。(一)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