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招生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关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复试录取规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等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备案工作,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40人。本计划考生限报我校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数字5)。

(四)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四)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021年武汉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二)考生的学历条件参照《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学历条件。(三)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条件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3.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我校现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均可招生,2019年拟招收12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现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均可招生,2019年拟招收12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