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考试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86-27-87191187。
领导与监督机制1.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6-21-。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
监督机制我校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627)。
监督保障机制我校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86-21-。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复旦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保障机制学校招生考试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