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资格审核
(4)材料审核(现场确认)所有报考人居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必须在2019年1月8日前,由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人居学院教学办公室现场报名确认(曲江校区西一楼四层A402)。请携带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全、无缴费证明,将不予受理,按放弃处理。
(四)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经学院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主页通知为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2)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3)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学院主页另行通知)。不经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学院审阅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在学院主页(http://clet..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缴费结束后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所需材料(注明“报考博士”)一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及地址如下:(1)邮寄(建议使用EMS):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兴庆二校区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506办公室(南洋大酒店北侧)周老师收(邮编:710049)。(2)直接递交: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办公室(化工楼506周老师:82668954-802)。备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资格审核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资格审核及材料评议
四、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工作详见《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及各招生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资格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经报考导师审查签字后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综合考核资格。
三、资格审核1.材料评议医学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书、专家推荐信等进行评议评分,并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2.现场确认材料评议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12日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医学部行政楼121室)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2)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
四、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工作详见《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及各招生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