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学类: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入学资格复查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1.人文学院人文学院成立于2003年,设有中文系、新闻系、设计系3个系。学院现有汉语国际教育和艺术硕士2个专业硕士点,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4个本科专业,有传播学研究中心、美学美育研究中心、书画文化研究中心、公共艺术与文化研究所、丝路民间艺术研究所等5个研究中心,有省级理工科大学生人文素质创新培养实验区、大学生公共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其

专业介绍1.视觉传达设计[按设计学类招生]本专业培养具备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创造能力以及专业实际操作与市场反应能力,掌握企业策划、创意、设计、执行的综合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广告业务、商业美术、网页制作和多媒体技术的高素质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核心课程:数字插图设计、版式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影视技术、企业

院系介绍1.人文学院人文学院成立于2003年,设有中文系、新闻系、设计系3个系。学院现有汉语国际教育和艺术硕士2个专业硕士点,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4个本科专业,有传播学研究中心、美学美育研究中心、书画文化研究中心、公共艺术与文化研究所、丝路民间艺术研究所等5个研究中心,有省级理工科大学生人文素质创新培养实验区、大学生公共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学院现有教职工

报考条件1.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统(联)考合格成绩,不组织专业课校考。2.设计学类考生选考科目为技术、历史、思想政治,音乐学考生选考科目不限。3.报考音乐学专业课统(联)考科目须包含声乐和器乐,河南考生专业主科须为声乐或器乐;器乐种类仅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长笛、古筝、萨克斯、小号。4.报考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5.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

2.环境设计[按设计学类招生]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修养和现代室内外空间环境艺术设计观念,掌握环境设计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建筑设计部门、装饰设计单位、园林局、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从事各项室内外环境设计研究和开发的高素质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核心课程:画法几何与透视、工程制图与识图、计算机辅助设计、装饰材料应用与施工工艺、城市景观设计、小城镇规

1.视觉传达设计[按设计学类招生]本专业培养具备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创造能力以及专业实际操作与市场反应能力,掌握企业策划、创意、设计、执行的综合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广告业务、商业美术、网页制作和多媒体技术的高素质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核心课程:数字插图设计、版式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影视技术、企业形象设计、

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其他省份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录取原则1.设计学类: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音乐学: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3.教育部、相关省级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级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1.设计学类: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音乐学: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