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方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三、关于复试1.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如下表: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分数线001土木工程学院200002机械工程学院180003电气工程学院19000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5005经济管理学院180007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185008建筑与设计学院18000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10010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180011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80012力学与工程学院180013外国语学院230014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5018人文学院225021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180040数学学院180043
六、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交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缴费说明”。
四、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要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6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各相关学院要加大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力度。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仅针对已经按照我校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学生,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2019年上半年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参加复试;2018年下半年已经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详细名单可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询)中已经通过复试的且所在招生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原则上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要有党政及纪检监察班子成员。各学院同时要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等组成的本单位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复试、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巡视、检查工作。
8.各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和录取类别时,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已在我校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学校批准的高层次人才方可在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b)院士原则上每年多可招收6名博士研究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获得者及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和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导原则上每年多可招收3名博士研究生;其他博导原则上每年多招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首次独立指
四、关于调剂复试1.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科一般不接收考生调剂复试;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或复试后合格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接收少量考生调剂复试。详细的调剂学科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由学院在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调剂专业、缺额等信息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2.除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MBA中心(经济管理学院)和唐山研究生院外,其余各招生单位非全日制招生均不接收调剂复试。3.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
三、关于复试1.复试人选的确定(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及我校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表1)的考生名单等材料分别发至各学院,下达招生计划(含推免生、专项计划、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招生人数等)。表1我校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项计划名称报考学科满分单科成绩总分援藏计划500分≥220分300分≥132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00分≥230分300分≥138分单独考试500分≥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50分)≥245分
五、关于直博生的拟录取我校2019年直博生的选拔工作已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4]15号文件)于2018年完成。学院可根据需求自行确定直博生是否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仅作为奖学金评定等参考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八、关于拟录取1.录取类别: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即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必须转入学校、全日制攻读且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定向即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需转入学校、在职攻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非定向录取类别的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可按照学校政策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多元奖助体系的资助,且在学习结束前不得将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