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基本条件须符合《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
3.临床医学流动站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感染病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医学实验学、影像学基础、妇产科学基础、实验肿瘤学、临床营养学、实验外科学
四、博士后申请条件1.申请者应近3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师资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下列条件:(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3)我校所有新招聘的博士师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行培养,且进站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3.项目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合作导师相关要求。
2.师资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下列条件:(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3)我校所有新招聘的博士师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行培养,且进站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七、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情况详见网址:http://202.118.40.33/rsc/bshshow.asp我校博士后入站流程及在站管理相关政策,详见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网址:http://www..cn/rsc/bsh.htm
1.师资博士后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后备师资的培养需要,招收培养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其人事及工资关系纳入我校管理。师资博士后视同我校正式职工,列入我校流动编制。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1.师资博士后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后备师资的培养需要,招收培养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其人事及工资关系纳入我校管理。师资博士后视同我校正式职工,列入我校流动编制。2.项目博士后指合作导师根据其项目研究需要,由合作导师出资、博士后本人自筹经费或博士后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等)出资等形式招收的博士后。
五、博士后培养要求1.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满2年未出站需申请延期,延期根据博士后研究项目的需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延期,超过3年未出站者,按自动清退处理。2.出站要求(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影响因子≥5.0(或Ⅰ区)论著1篇或影响因子≥3.0(或Ⅱ区)论著2篇。(2)项目博士后:由合作导师制定考核标准。
六、博士后福利待遇为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积极提供平台,落实我省“博士后培养聚集工程”,我校设立“师资博士后培养计划”:师资博士后薪酬23万/年起,上不封顶(其中包含辽宁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5万/年)。我校同时提供师资博士后不低于1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辽宁省同时对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上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如与我校签订5年(含)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
七、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联系人:高孟黄思源Email:rscrck@.cn电话:(0577)86689737传真:(0577)86689737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后招收计划表 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综合楼1505室)联系人:赵老师吴老师电话:(024)31939638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邮政编码:110122附件:《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89号附件【《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89号.pdf】人事处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