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推免生网上填报的报考类别(或称为“就业类型”)确定录取类别。网上报名信息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如无特殊情况,其他考生的报考类别均应选择“非定向就业”(包括我校支教、留校保研学生)。

2、发送/接受复试通知我校将分批向正确填报申请志愿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8日13:00前接受我校“复试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成绩复核对外国语听力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致电校研招办申请复查(010-/8071);对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致电复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查(见附件)。复查时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受理。复查成绩仅限核查卷面成绩登分、合分等,不重新评卷,试卷由相关学院派专人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看。

1.填报申请志愿被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务必于9月28日9:00前填报申请志愿。申请志愿务必与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保持一致。不一致者,不予进行后续接收程序。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http://yz..cn/tm/(推免服务系统于9月28日0:00开通)。

录取类别我校将根据推免生网上填报的报考类别(或称为“就业类型”)确定录取类别。网上报名信息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如无特殊情况,其他考生的报考类别均应选择“非定向就业”

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推免生复试成绩录取类别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2018年9月27日附件:附件: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xls

关于取消录取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出现不及格或重修。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6.体检不合格。7.政审不合格。(政审在2019年3月进行)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3、发送/接受待录取通知我校将分批向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8日16:00前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我校不同意其他学校录取,不予解锁。

录取类别我校将根据推免生网上填报的报考类别(或称为“就业类型”)确定录取类别。网上报名信息中,国防定向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如无特殊情况,其他考生的报考类别均应选择“非定向就业”(包括我校支教、留校保研学生)。

录取类别我校将根据推免生网上填报的报考类别(或称为“就业类型”)确定录取类别。网上报名信息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如无特殊情况,其他考生的报考类别均应选择“非定向就业”(包括我校支教、留校保研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