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入学报名。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可登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具体按各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报读学区学校。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因疾病等特殊情况,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4.严格资料审核。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珠教〔2016〕1号)和已制定的积分入学办法,做好资料核查、积分计算工作,公示符合资格名单,公布学位安排结果。按照《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核准政策性照顾生,及时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基〔2014〕74号)要求,依法履行兼职责任单位职责。
5.开展阳光招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学生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工作,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公示政策性照顾生、积分入学名单,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6.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核准其招生计划。不得自行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设置学前班。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的备案工作,及时公布招生方案。
7.加强信息化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确保系统数据对接一致性的基础上,自主开发使用招生服务信息平台的区,要根据信息系统对接接口,每天定时同步更新相关数据。
答案来源于: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入学人口增加对学位需求带来的严峻挑战,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教育部门具体实施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妥善处理本区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建立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各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订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应急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职责明确、公正透明、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落实招生工作要求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试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模式。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区要切实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原则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核信息。各区教育部门要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提交公安、人社、不动产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对积分入学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珠教〔2016〕1号)和本区积分入学办法,做好资料核查、积分计算等工作。积分入学办法调整的区,应提前发布调整后的积分入学办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政策知晓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入学信息。各区教育部门要落实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及时公示符合入学资格学生名单,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反馈学位安排结果。各区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应于正式公布前一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招生信息。各区教育部门应合理制定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后,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招生信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合理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审定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