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计划录取学员35名。(同等条件下中西部地区学员优先)
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热爱民族艺术,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能保证培训期间学习。
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与本项目相关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相关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3.培训教师(排名不分先后)段超: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柏贵喜:中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田敏:中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彬:中南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周少华:中南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赵衡宇:中南民族大学建筑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张志纲:中南民族大学教师、漆艺与木艺专家李先逵:原建设部科技司、外事司司长、著名建筑专家胡惠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

(七)学员管理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培训安排(一)培训时间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9年6月22日至2019年9月20日,培训总时长共9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具体培训安排为:2019年6月22日举行开班仪式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25日(集中授课、鄂西现场教学)2019年7月26日-2019年9月18日(自由创作)2019年9月下旬(课程总结、展览、

培训对象(一)培训对象遴选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计划录取学员35名。(同等条件下中西部地区学员优先)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热爱民族艺术,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能保证培训期间学习。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

(二)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一)培训对象遴选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计划录取学员35名。(同等条件下中西部地区学员优先)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热爱民族艺术,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能保证培训期间学习。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1.

2.专业实践通过《土家族民族文化研究》、《土家族传统知识的现代利用与保护研究》、《土家族建筑艺术的特色》、《南方干栏建筑的创新研究》、《土家族传统工艺美术》、《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专题》、《鄂西吊脚楼营造技艺》、《民族村寨的保护与创新设计》等课程,全方位提升学员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能力。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一)培训费用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二)联系方式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电话:(李老师)(武老师)邮箱:@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编:430074咨询及材料报送邮

(四)成绩评定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模型与作品小样等)占30%;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占20%。培训期满,经评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将录入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库,在国务院备案,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并成为吊脚楼技艺传承保护与设计的国家储备人才。

(二)项目实施地点1.集中授课地点:中南民族大学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实践地点:鄂西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