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
2. 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
3. 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
4.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我市。

禁止报考人员(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三)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四)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六)经重庆市教委审批录

报考条件报考人员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满足下列第(一)、(二)、(三)、(四)条之一者可报考普通类,满足第(五)条者可报考高职对口类,满足第(六)条者可报考中职直升类,满足第(七)条者可报考单考单招类。未涵盖情况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以下简称区县招考机构)签注初审意见,报经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

报考类型我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的报名工作统一进行,考生报考时不再区分本科、专科层次。报名共设四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类型报考:(一)普通类:分为普通文科(含文科、文科艺术、文科体育)、普通理科(含理科、理科艺术、理科体育)。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考。(二)高校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以下简称“高职对

(五)报名、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安排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要求执行。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高职院校要在补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阶段,及时向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报送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联系人及电话:冉晓钧市教委招生考试管理处杨智市教育考试院高考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未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㈡报考条件

禁止报考人员(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三)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四)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六)经重庆市教委审批录

3.户籍不足3年,具有我市学籍:(1)引进优秀人才子女。需备注栏注明家长引入情况。(2)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子女。需备注栏注明投资项目。(3)部队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子女。需备注栏注明复员、转业时间及与考生关系。(4)家庭变故或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我市者。需备注栏注明家庭变故情况或家长何时调入何单位。(5)购房随父或母迁入我市者。需备注栏注明父或母是何时何地购房,何时迁入我市。(

(二)报考人员具有我市户籍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不足3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2.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3.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4.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

(二)报考人员具有我市户籍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不足3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2.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3.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4.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

(二)报考人员具有我市户籍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不足3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2.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3.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4.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